福州福鑫明辉灯具有限公司欢迎您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哪些场所需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来源:www.mhdj.com.cn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消防应急照明应该安装在什么样的场所,大家都知道吗?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在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场所。

  二、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疏散走道的地面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在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要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要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

  1.公共建筑及其他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四、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以上便是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到您!

相关文章